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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5-05-2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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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喝,却更伤心!

    慢慢地,酒瓶空了,李寻欢拿出柄小刀,开始雕刻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李寻≈欢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

    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李寻≈欢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

    但他的眼睛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星论坛—神出没分享铁传甲立刻吆喝声,勒住车马,他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像是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就在这时,李寻欢的耳边,响起了个揶揄的声音,充满了不屑和嘲弄:“埋得了雕像,埋得掉思念吗?徒劳之举罢了。”

    第四百九十五章君子常被小人欺第五更

    相比于金庸“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加《越女剑》寥寥十五部小说,古龙的诸般系列小说无疑更加繁多。因此,古龙小说中的很多主角也没有金庸的那些主角来得家喻户晓。

    但是,古龙小说中有些人的名号,绝对是可与金庸主角相提并论的。西门吹雪叶孤城陆小凤沈浪等人,无不名声远扬,成为辈又辈年少轻狂孩童心中的偶像。

    然而,真论起古龙小说里知名度最高的角色来,那只有两个,楚留香和李寻≈欢。当年,古龙逝世之时,有副挽联便这样写道: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李寻欢,甚至还排在楚留香之前。

    由此可见,小李飞刀李寻≈欢,在古龙派系小说之中的知名度,究竟有多么高。

    古龙小说之中,有公认的三公子,其中,小李飞刀便是其中之,名曰“六如公子”。

    正所谓:1贪酒如命2嫉恶如仇3爱友如己4挥金如土5出刀如飞6视死如归,此六如者,让李寻≈欢的形象在江湖中下子充满了立体感,也让他的名声在江湖上如雷耳。

    不过,说句老实话,朱厚照本身是不怎么看得上李寻≈欢的,因为李寻≈欢的眼力劲真不咋滴,处理自己感情的时候,更加白痴。

    李寻≈欢曾经与林诗音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后来他因为看到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甚至因此相思成疾,病重不起,于是想报恩于义兄,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实际上,前世从《多情公子无情剑》原著中看到这段的时候,朱厚照险些没把书撕了。

    尼玛有没有这么扯淡的剧情,见过报恩拿钱财报的,见过报恩拿武功秘籍报的,见过报恩拿名利权势报的,甚至见过报恩拿性命报的,可谁见过拿老婆来报恩的?

    李寻≈欢生,辉煌璀璨,但是就在这件事情上办得,的确是差得不能再差了,简直让旁观者都看得喷血。

    朱厚照可不相信,当年的龙啸云看不出李寻≈欢和林诗音是对,更不相信龙啸云在明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是对之后,还会门心思地苦恋林诗音到相思成疾命不久矣的程度。

    就算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龙啸云压根就是在装病,进行道德绑架,“我救过你的命,所以你的命是我的,现在我喜欢上了你的老婆,你不给我我就要死了,你不救我就是不仁不义”。

    可李寻≈欢还偏偏就信了,竟然真的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甚至连自己的老家“李园”都送给林诗音当陪嫁。

    对此,朱厚照已经无力吐槽了,可以说,他和李寻≈欢真的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这思想层面完全不在个次元里。

    不过,虽然思想上无法沟通,但是李寻≈欢的武功,朱厚照可是直惦记的。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在任何个武侠迷的心中,都已经几乎成为了定式。只要李寻≈欢手中的飞刀出手,必然会击中目标,绝不会失手。

    这种人简直就是无上的狙击型人才啊!在战场上完全可以秒杀地方将领,秒个准。

    像李寻≈欢这种人如果在其他的帝国,那朱厚照定会想方设法将其灭杀,不过如今他的祖籍在大明帝国,更曾经担任大明朝的官员,朱厚照自然要花费点功夫来招揽他。

    在朱厚照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便开始着手调查这个世界的诸多剧情≈人物,李寻≈欢的李园,开始就是重中之重。

    实际上,在这个世界,李寻≈欢的义兄龙啸云也的确不是个东西,他在抢了李寻≈欢的老婆,堂而皇之住进了李园之后,还拆了“李园”的招牌,换上了“兴云庄”的匾额。

    这种人,简直已经无耻到了极点了。

    云中鹤在万劫谷的时候曾经说过句话,“我早就想杀其夫而占其妻,谋其财而居其谷”。相比之下,龙啸云除了打不过李寻≈欢,没有杀人之外,“占其妻”“谋其财”和“居其园”三者都占齐了。

    偏偏李寻≈欢对其还半点不动怒,反而认为是理所应当的。这还真应了那句话“君子常为小人欺”。

    不过,在详细调查了兴云庄龙啸云家之后,朱厚照还是发现了些不对劲的地方的,那便是林诗音和龙啸云的儿子龙小云。

    原著里,这个龙小云怎么样暂且不提,不过在这个世界里,龙小云的身上,可有个极为值得推敲的问题,那便是龙小云的生辰八字。

    虽然兴云庄的消息隐瞒得很紧,不过终究瞒不过真正大势力的耳目。

    不论是朱厚照自己派人的查探结果,还是他在护龙山庄秘密卷宗室里找到的《兴云庄》卷轴,都显示着个极大的秘密,那便是龙小云是林诗音和龙啸云正式成亲之后八个月不到的时候产下来的。

    那段时间,龙啸云特意带着林诗音出海散心,避过了江湖中人的耳目,回来之时已经是半年后,龙小云也已经出生。

    因为龙小云和林诗音出游时间很长,是以江湖上极少人知道龙小云具体的出生时间,也就没有闲言碎语。但是朱厚照很清楚,这切的切,实在是太巧合了。

    如果心里没鬼,龙啸云和林诗音为什么要避开天下人?

    依照朱厚照的猜测,这龙小云,八成是李寻≈欢朝寻≈欢留下来的子嗣。

    向老好人的小李探花,貌似懵懵懂懂地让自己贼腹黑的义兄当了次悲剧的接盘侠!

    估计龙啸云这十几年来,过得日子定相当“精彩”!

    第四百九十六章与李寻欢同行第更

    朱厚照的话并不客气,这让李寻欢身边护卫铁传甲的脸上露出几分凝重和谨慎。

    他上前步,拦在朱厚照的面前,浑身上下散发出刚猛的气息,肌肤之上光泽闪烁犹如精钢。

    “铁布衫,”朱厚照嘴角轻勾,“造诣倒是不错,只可惜在真正的高手面前,跟件破衣裳没有区别。”

    在此时的朱厚照眼中,莫说是铁传甲的铁布衫,就算是金轮法王的龙象横练之体,也像是纸张样,触即破。

    天下横练功法,能让朱厚照看得上的本来就寥寥无几。

    金刚不坏神功是种;灭世魔身是种;东瀛绝无神的不败金身是种;半天月的金佛不坏身是种;达摩五神功之中的十二玄关金钟罩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如今,朱厚照已经将金刚不坏神功修炼到至高无上的金身大成阶段,已经准备开始转修金钟罩神功,对铁传甲这种不入流的“铁布衫”,自然看不上。

    但是,在铁传甲的眼中,这仿佛成了种轻蔑和狂妄。

    “狂妄小儿,你最好给我道歉,不然说不得我要让你吃点苦头,教训教训你了!”铁传甲终究只是李园的个仆从,眼力劲算不得多高,见朱厚照年轻,自然不相信他有多么强大的实力。

    不过,李寻欢的御下之道的确还可以,能够让铁传甲这样眼看上去就是十足莽夫的人面对挑衅而忍下怒气不动手。由此可见,他的人格魅力还是十分惊人的。

    朱厚照嘴角轻勾,望向李寻欢:“小李探花郎,你确定要让你的手下送死?”

    李寻欢眉头紧锁,把将铁传甲拉到身后,轻轻地咳嗽了两声:“咳咳,这位小兄弟不要见怪,传甲性子急,说话莽撞,李某在此给小兄弟赔礼了。”

    朱厚照点点头,李寻欢虽然当年那件事做得不咋滴,但抛去那件事不提,这个人的为人处世方面,还是堪称完美无缺的,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退让三分,叫人很难升起恶感。

    甚至此时,朱厚照原本肚子的呵斥,都有点不好意思说出来了。

    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李寻欢这样和气,朱厚照还真不好立刻开口呵斥他,毕竟,龙啸天李寻欢和林诗音三个人的事情,从开始就和外人无关。

    “小兄弟?”朱厚照终究还是决定静观其变,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再跟李寻欢摊牌,反正李寻欢既然回大明,那就注定跑不了,“呵呵,十数年不见,物是人非,李探花果然已经认不得我了。”

    李寻欢眉头微皱,望向朱厚照,却见朱厚照的面容轮廓,依稀有着几分熟悉的感觉,疑问道:“莫非阁下是故人之子?”

    李寻欢在朱厚照的身上,感觉到了股潜藏很深,却又宛若无尽瀚海般浩大的气息,这个气息之浑厚庞大,纵使是李寻欢也不敢有半分小觑。

    李寻欢知道自己的飞刀向例无虚发,纵使是般的盖世高手在面对着他的飞刀之时,也未必能够挡得下。

    但是李寻欢更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可以让他连发刀的机会都没有,便将他制服。

    而此时,朱厚照给了李寻欢这样的感觉。

    若非在朱厚照的身上感觉不到丝杀气,李寻欢甚至早已经将手按在飞刀上了严阵以待了,面对这种层次的对手,再慎重都不为过。

    看着李寻欢,朱厚照嘴角轻勾:“我姓朱。”

    铁传甲依旧摸不着头脑,而李寻欢却已经脸色大变,塞外的雪纷纷而落,落在他的发丝上,而他却没有点反应。

    “您是太子殿下?”李寻欢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他对朱厚照感觉到面熟,因为他见过朱厚照。

    十几年前,他曾有幸入宫,与明皇朱佑樘公宴,而那时的朱厚照,只有四岁。

    如今,朱厚照俨然已经长大,眉宇之间和朱佑樘倒有六分相似,只不过黄帝内经对他的气质改变太大,才让李寻欢没看出端倪来。

    朱厚照嘴角轻扬:“听闻李探花远游归来,厚照特来相迎。”

    甭管是不是真的特地来迎接,总之想把姿态摆好来,不会有错,朱厚照身为太子,本身在招揽人才方面就有这得天独厚的优势。

    只要他愿意亲自邀请,天下九成的人物都会觉得受宠若惊,被他的诚意打动。

    在这个方面,皇族子弟和草根吊丝,的确是没法比的。

    事实上也是,听到朱厚照的话,李寻欢的脸上的确露出了丝感动的表情:“殿下折煞李某了,李某早已辞官,实在担当不起殿下的高看。”

    朱厚照嘴角轻勾:“李探花见外了,父皇常与本太子说,李探花是真正的人中君子,若非李探花过早地远游离去,父皇甚至想让李探花担任本太子的太子太傅,传授本太子做人的道理。”

    这句话就纯粹是客气瞎扯淡了,朱佑樘可不会让李寻欢来做朱厚照的老师,要不然万自己儿子学到了李寻欢的毛病,把整个大明帝国都送了出去,那还了得。

    “太子殿下折煞李某了,”李寻欢微微笑,“塞外天寒地冻,若是殿下不嫌弃,进车叙。”

    朱厚照点点头:“固吾所愿。”

    马车重新启程了,李寻欢不知道,自己这次回大明,是他生的最大转折!

    :气温变化太快,小云咳嗽加发烧,整天脑子都昏昏沉沉的,状态很不好。为了保证章节质量,今天只能四更了。当然,剩下的更往后会补上的,七天五更,不会少。

    在此,小云也提醒各位兄弟姐妹们,冬春交际,气温变动,注意保暖,不要生病了。

    第四百九十七章龙啸云,请你去死吧第二更

    不同的地域总有着不样的气候,此时朱厚照与李寻欢所处之漠北,便是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地方。

    漠北盛产雪地白狐皮长白熊皮熊胆等昂贵皮草中药,许多谋富贵的武林好手都甘愿忍受严寒来到此地冒险,是以此地虽然偏远,但人口却直不算稀缺。

    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小镇,朱厚照和李寻欢共乘辆马车,片刻之后,已经到了个小镇前。

    小镇客栈并不算大,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后显得分外拥挤,同样也分外得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镖车,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面镖旗,旗上以金线绣着只金色的狮子,在风中张牙舞爪,仿佛活了般。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显得格外剽悍而野性。

    朱厚照微微笑,他的适应能力很强,随遇而安,虽然这个客栈之中的气氛并不是很对他的胃口,不过他并不在意。

    “李探花,此地龙蛇混杂,本太子并不想暴露身份,你我二人兄弟相称便可,你看如何?”朱厚照微微笑,道。

    李寻欢本就是不拘小节之人,他点点头,也不客套:“既然如此,那寻欢便僭越了。朱兄,请!”

    朱厚照微微笑:“李兄,请。”

    停了马车,朱厚照和李寻欢二人并肩走入那客栈之中。

    二人刚刚走进客栈,便有无数窃语之声传入耳中,同样的,也有不少人的目光在二人的身上流转。

    客栈本就是龙蛇混杂之地,特别是拥挤的客栈,小偷小摸江洋大盗,谁都分不清楚,所以每个人对待陌生人,都分外地谨慎。

    感受着暗处那几道不友善的目光,朱厚照微微皱眉,他很不喜欢被人这样当猴看。

    呼!

    朱厚照的身上热气蒸腾,那白色长衫上沾染着的白雪顷刻之间化为雾气升腾,消失不见。

    飞雪不能沾,蚊蝇不可落,罡气遍布全身,无处不至,这是先天高手的标志性能力。

    朱厚照这手震慑了不少人,暗处的那几道目光都转移到其他的地方,不再盯着朱厚照看。

    先天高手虽然比不得盖世高手超脱物外,却也是这个世界上的高端武力,这个客栈中还真没有几个人敢得罪先天高手。

    江湖之大,天下之广,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从来不曾被废除。

    朱厚照和李寻欢缓缓地走入客栈之中,纵使此时的客栈分外拥挤,依旧有几个桌子人主动让出位置来。

    毕竟,江湖是讲究关系的江湖,如果能够交好个高手,出去混也等于是多了张护身符。君不见龙啸云那个连流高手都算不上的货色,扯着李寻欢的虎皮在外面招摇撞骗,混得多么好?

    有位置坐,李寻欢和朱厚照自然也不会客气,谢过那几个人之后,二人便各自坐下。

    铁传甲不知何时离去,过了片刻之后,又走了回来回来,俯身在李寻欢耳边道:“少爷,您和太朱公子各自的上房已经定好了。”

    铁传甲没有说的是,原本上房已经被人订完了,是有几个人特意让出了自己的房间,想要交好朱厚照和李寻欢。

    这就是实力的重要性,强者在任何地方,都有着天差地别的优待。

    铁传甲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好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朱厚照嘴角轻扬,这还真是无巧不成书,貌似赶上原著剧情了。他开口问道:“哦!押镖的是谁?”

    铁传甲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微微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李寻欢已经避世十几年,说明诸葛雷十几年前,已经在江湖上混出了“狂妄”的名声。

    个狂徒能在江湖上活十几年,这的确不容易。

    朱厚照不再说话,而李寻欢则重新举起了酒杯。这次,铁传甲没有再阻拦,因为酒虽伤肝,但这里有人可以治肝。

    趁着这路在马车上的时间,朱厚照已经利用菩提经的第五层五脏重生之术,解决了李寻欢因饮酒而积累的肝伤。

    在菩提经的效果下,这点小问题,不算什么。但是对李寻欢来说,朱厚照给他治肝,让他可以重新喝酒这个恩情,比金山银山盖世武功都来得珍贵。

    毕竟六如公子六个特点之中的第个就是“嗜酒如命”,朱厚照让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喝酒,不亚于给他新的生命。

    当年龙啸云救李寻欢命,李寻欢为了报恩甚至将老婆家底全都送给了龙啸云,如今李寻欢对朱厚照的感恩,由此便可见斑了。

    壶觞交错,李寻欢和朱厚照静静地用着餐,不伙儿,他们便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道门走进了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似乎不愿被对方认出他,放下酒杯又低下头雕刻起他的人像来。

    面对李寻欢的行为,朱厚照摇了摇头,并不认可。

    当年把自己的女人让出去,看似“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大方而讲义气,只可惜李寻欢本身却根本放不下林诗音。

    说到底,李寻欢想牺牲自己成全龙啸云和林诗音,然而最终结果却是三个人都不幸福,何苦来哉?

    为了让李寻欢全心全意为自己做事,龙啸云,请你去死吧!

    朱厚照的眼中,寒光幽幽。

    第四百九十八章西毒欧阳锋第三更

    朱厚照是唯利主义的人,除了自己身边寥寥几个亲人和心爱女子之外,其他人的死活都根本不被他放在心上。

    李寻欢的将来,必定是盖世高手之中的佼佼者,这朱厚照毫不怀疑。若是死龙啸云这么个小人物,可以换来李寻欢这种潜力无限的“仙佛”级人物,任何当权者都根本不会有丝毫犹豫。

    更何况,龙啸云这种人本就死不足惜。

    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杀龙啸云,才能把效果做到更好。毕竟,现在李寻欢心里可直还把龙啸云当大哥,如果朱厚照莽撞地去杀龙啸云,不但没法拉拢李寻欢,反而会与其反目成仇。

    这切,需要朱厚照自己估量。

    另边,金狮镖局的那几个镖头还在喋喋不休。

    喝了几杯酒之后,那急风剑诸葛雷大声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人配合着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又个人也大笑着拍马屁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之前那个人也映衬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这急风剑诸葛雷在江湖上倒也算个人物,身功力早已打通奇经五脉,流之下少有人可比,配合着手快剑以及几十年的争斗经验,即使是般的流初期高手,也未必能够拿得下他。

    只不过,那也只是流初期高手罢了。

    剑法之快天下第,呵呵,这个称号谁敢戴在头上?

    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莫说是这区区的个急风剑,就是西门吹雪独孤求败以及天剑无名这般人物,也从来不曾说过自己是天下第的剑客。

    井底之蛙,坐井观天,未免贻笑大方了!

    朱厚照心中本正在思量着怎么处理龙啸云和李寻欢的事情,听着诸葛雷等人夸夸其谈,不由得目光微寒:“群井底之蛙,也敢妄论天下剑客?”

    诸葛雷三人听到朱厚照的话,皆转过身来,望向朱厚照二人。

    李寻欢直低着头雕刻,看不清容貌,倒是朱厚照平静地饮着酒水,气质卓尔不群。

    诸葛雷能在江湖上活下十几年,自然不是白痴,表面的狂妄并不能代表他内心没有城府。朱厚照既然敢这样泰然地面对着自己三人,那就说明他的实力绝对不会弱,又或者他背后的势力极强,足以震慑群雄。

    诸葛雷开口了:“不知这位小兄弟的名讳,师承何处?”

    朱厚照淡漠道:“本公子的名讳,你们还没资格知道。把金丝甲留下,我可饶你们命。”

    金丝甲三个字出,整个客栈的气氛瞬间变得诡异起来,所有人都握紧了自己手里的兵器,似乎随时准备出手夺宝。

    只因为那金丝甲是江湖上有名的至宝,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穿在身上,等于让人多了条命,任谁对这样的至宝,能够无动于衷?

    这刻,整个客栈之中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朱厚照和诸葛雷的身上,都在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诸葛雷目光微凝,环顾四周之后,眼神之中露出丝慌乱:“什么什么金丝甲?”

    “就是你杀了神偷戴五,从他手里抢到的金丝甲,”朱厚照平静道,“相信我,以你那下三流的剑法,就算得到金丝甲,也只会因为它而死,得不到任何好处。”

    神偷戴五本是诸葛雷的至交好友,他不知从何处偷得了金丝宝甲,却在喝醉之后,在诸葛雷三兄弟的面前显摆,结果遭遇了杀身之祸,而金丝宝甲也就此落入了诸葛雷的手中。

    这件事本极为机密,然而却在朱厚照的口中轻描淡写地提及了出来,顿时让诸葛雷脸色剧变,右手也紧紧地握在了剑柄之上。

    这瞬间,剑拔弩张。

    良久,诸葛雷深吸口气,望着朱厚照,微微笑:“公子果然不是般人,好,诸葛雷认栽。老二老三,去把金丝甲拿过来。”

    与诸葛雷同行的另外两个人点点头,握着个包裹走了过来,将包裹递给了诸葛雷。

    诸葛雷左手提着包裹,放在朱厚照的面前:“金丝甲在此,不过公子准备用什么来交换?”

    朱厚照平静道:“用你们三个人的命,如何?”

    诸葛雷脸色微沉:“公子这样说,可就没有诚意了,难道公子还想杀人越货吗?”

    朱厚照摇摇头:“你们还没有资格死在我手上,我的意思是你们现在不把金丝甲给我,待会儿就没有机会了。”

    饶是诸葛雷外粗内细,城府极深,也不由得被朱厚照的话气得脸色涨红。人活张脸,在江湖上走,求的就是口气,朱厚照如此狂妄,这让诸葛雷怎么忍?

    “哼,既然这位公子如此不给面子,那就别怪”

    诸葛雷的话语还未说完,便说不下去了,因为客栈外走进了个人,个高大健壮,却又凶威滔天的人!

    他的手上握着根蛇杖,而这在漠北,是禁忌的武器,其他人根本不敢模仿。

    很多人已经认出了他的身份,西毒,欧阳锋!

    :还是决定五更了,只不过第五更可能要在十二点之后才能上传,愿意等的就等下,不愿意的就明天再看吧!

    第四百九十九章活命的机会第四更

    欧阳锋为白驼山庄的庄主,同时也是大宋帝国的五绝之,被称为“西毒”。

    五绝虽然号称大宋五绝,但只有中神通王重阳和北丐洪七公是实实在在的大宋帝国子民。

    东邪黄药师远居海外桃花岛,超脱于三大帝国之外;西毒欧阳锋身居漠北,严格来说是大明帝国的高手;南帝就更不用说了,是大理段氏的段智兴。

    这三个人当年得到争夺九阴真经的资格,在大宋帝国的九华山上进行了巅峰战,因此被好事之人称作大宋五绝。

    实际上,欧阳锋直潜居在漠北之处,鲜少踏足大宋。而在漠北,欧阳锋的凶名,足以止小儿夜啼。

    只有起错的名,没有叫错的外号,欧阳锋既然被称为“西毒”,自然不会是好好先生。

    在漠北这广袤无垠的地域,最让诸多武者胆寒惊惧的,绝对不是那万梅山庄的庄主西门吹雪,而是欧阳锋。虽然西门吹雪剑道通神,秒杀欧阳锋跟玩似的。

    因为西门吹雪虽然剑法盖世,但是他傲气绝伦,若非对方主动挑衅,否则绝对不会主动对弱者出手。他的剑虽利,却从不会伤到无辜。

    但是欧阳锋则不同。

    他号称西毒,毒值得不仅仅是他的性格,更指他那身的毒术。

    任何练习毒术的人,都定需要找人来当实验品,善良的毒师往往会将试毒者救回,而残忍的毒师只会让试毒者自生自灭。

    无疑,欧阳锋是后者。

    漠北虽广,但鲜有人敢惹欧阳锋,因为欧阳锋喜欢抓人试毒,而被他抓去试毒的人,往往受尽折磨,生不如死。

    所有得罪了白驼山庄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这是漠北的潜规则。

    显然,急风剑诸葛雷兄弟三人对这个潜规则了解得很深,因此当欧阳锋走进这间客栈的时候,诸葛雷立刻就停止了说话。

    他是真的不想被欧阳锋注意到。

    只可惜,事与愿违,欧阳锋终究还是看向了诸葛雷,他本就是为诸葛雷而来的。

    “你,就是诸葛雷?”欧阳锋望着诸葛雷,话语淡漠,仿佛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在对臣子开口壬般。

    诸葛雷心中暗暗叫苦,▉▉被这个煞星盯上了,不过为了活命,他还是强忍着恐▉,点了点头:“小的正是诸葛雷,不知欧阳先生有何吩咐?”

    李寻欢的刀停顿片刻,接着,他轻轻地叹息▉兴声,继续着他孜孜不倦的雕刻。

    此时,他知道▉什么诸葛雷这样的“狂徒”可以在江湖上活十几年了。

    欧阳锋眼睛微眯:“你就是诸葛雷,那么,戴五是你杀的咯?金丝甲,也被你夺了?”

    诸葛雷心中个咯噔,股极为不祥的预感笼罩在他的心上,他连连点头:“宝物强者居之,欧阳先生武功盖世,霸绝天下,正是金丝甲最合适的主人,诸葛雷夺来金丝甲,本就是为了献给欧阳先生啊!”

    “哦?”欧阳锋脸色缓和了几分,“既然如此,那你们这些混蛋还不把金丝宝甲交给老夫?”

    诸葛雷三人连连点头,将金丝甲交到欧阳锋手中。

    呼!

    欧阳锋手中劲力轻抖,外面的包裹已经散开,露出里面金色的软甲,正是武林之中难得的宝物,金丝宝甲。

    “好宝贝,果然是好宝贝,”欧阳锋哈哈笑,迫不及待地将金丝宝甲穿在身上,大笑道,“有了这件宝甲,下次九华山论剑,老夫定能够名扬天下!”

    诸葛雷连连点头:“欧阳先生的蛤蟆功精妙绝伦,盖世境界之下绝无敌手,又得到金丝宝甲,即使是盖世高手也未必是欧阳先生的对手。”

    欧阳锋哈哈笑:“很好,很好,你小子虽然武功不济,不过说话还算中听。这样吧,我白驼山庄最近刚刚处理了批不听话的奴才,正好缺人,你们三个以后就跟着老夫做事吧!”

    听到欧阳锋的话,诸葛雷顿时面如土色,浑身都因为害怕而剧烈地颤抖起来。

    这哪是奖励?这根本就是最可怕的惩罚好不好?要知道,西毒欧阳锋最喜欢的就是拿白驼山庄的奴才来试毒,做其他高手的手下是福,但是做欧阳锋的手下,那滋味

    只要稍稍不小心,说错了句话,就是生不如死的下场啊!

    现在,诸葛雷终于明白朱厚照之前说的那句话,他现在无比地后悔,没有把金丝宝甲提前丢出来,如今成了烫手的山芋,把自己带进了万丈深渊。

    诸葛雷三兄弟相视看,眼中都闪过丝决绝。与其被迫加入白驼山庄,还不如分散逃跑,这样还有线生机。

    想到这里,他们什么也顾不上,把掀开桌子撞向欧阳锋,同时三个人分不同的方向逃窜而去。

    “在老夫的面前,你们逃得了吗?”欧阳锋嗤笑声,身形陡然消失在原地。

    砰砰砰!

    三个响声接连响起,下秒,诸葛雷三人的身体犹如个麻袋样,被丢了回来,每个人的气息都变得无比的萎靡,目光更是黯淡,充满了绝望。

    “你们已经中了我的蛇毒,半个月之内拿不到解药,必死无疑,”欧阳锋笑道,“所以,还是乖乖地跟我回白驼山庄吧!”

    这刻,万籁俱寂,整个客栈之中,只有欧阳锋的声音,分外的清晰。

    忽然,朱厚照笑了:“怎么样,我说了吧!你们三个人不把金丝甲给我,错过了个活命的好机会。”

    :今晚还有更,应该在十二点之后了,勿怪。

    第五百章邪王陨落,玉燕闭关第五更

    大江之水,滔滔而流。

    个男子漂浮在水面之上,他的身上没有丝生机,仿佛纯乎具尸体罢了。

    然而,时间分秒地过去,这具“尸体”不断地在江面上漂流,竟然恢复了心跳。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乐山大佛之上偷袭朱厚照,却被朱厚照以记十方无敌秒杀,击落入三江汇流之川的邪王石之轩。

    事实证明,石之轩的确不愧为代魔门天骄,天赋才情绝对举世无双,自创的不死印法更是保命的无上功法。

    朱厚照的那招螺旋九影配合着十方无敌威力堪称无解,那瞬间,石之轩整整中了朱厚照十数招,全身上下都是伤口,都是朱厚照残留的异种真气。

    换做常人,哪怕受了招,都足以致命,但石之轩竟然硬生生地挺了过来,没有死去。

    不死印法,逆转阴阳生死二气,化攻击为生机,当真恐怖。

    咚咚咚咚!

    石之轩的心脏有力地跳动着,不死印法真气不断地吞噬着朱厚照残留在他体内的十强武道阵法之力。

    噗!

    石之轩喷出口逆血,身体从河流之中飞出,单膝跪在地上,脸色苍白如纸:“朱厚照的真气竟然如此难缠,就连本王的不死印法真气也难以望其项背。呼!幸好已经脱离了朱厚照的身体,是无源之气,若非如此,恐怕本王今日真的要死了。”

    就在这时,石之轩的身后响起了个声音,轻挑而自信:“不是恐怕,而是事实,今天,你的确要死。”

    石之轩瞳孔皱缩,他回过头去,却见个白衣男子,手持纸扇,凌空望着自己,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是目光之中的杀机,彻底地凝为了实质。

    “是你,无痕”

    石之轩的话语还未来得及说完,却已经没有机会再说,因为他的头颅已经被白衣男子的纸扇斩断。

    即使不死印法再强,也绝对不可能让石之轩在断头之后,继续存活下去。

    “照儿,你可欠了我个大人情啊!”无痕公子笑着摇了摇头,脚踏虚空,御风而去。

    他的纸扇直摊开着,纸扇之上,邪王石之轩的人头端端正正,创口处被真气所封,没有流出滴鲜血。

    他的双眼爆睁,没有闭合,他没有想到,自己在朱厚照的“十方无敌”之下逃过了劫,却死在了无痕公子的手上。

    他的雄图大业还没开始,却已经结束,他不甘心。

    然而,纵使他再不甘心,也无法改变他的结局,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大唐双龙传的世界,他,不可能枝独秀。

    这刻,邪王,终究陨落!

    大明帝国,绣玉谷,移花宫。

    江玉燕的闭关密室。

    江玉燕本就是天人之资,习武天赋超乎常人,纵使和朱厚照相比,也并不弱太多,再加上身兼经过黄帝内经真气优化过的北冥神功和移花宫的镇宫绝学明玉功两门盖世功法于体,如今的实力,早已远非从前可比。

    武艺的提升,往往会带动容貌气质的改进,而个人地位的提高,更会让人冥冥之中多出种威严和贵气。

    经过在移花宫这么长时间的沉淀,江玉燕的容貌气质,都远非当日朱厚照初见她之时可比。

    如果说此时的江玉燕是只美丽的白天鹅,那么相形之下,当日朱厚照初次见到的那个江玉燕,最多只能算是只艳丽的鹦鹉,在气质底蕴上完全无法比较。

    “殿下现在在江湖上已经成为风云人物,足以和盖世高手争雄,”江玉燕紧紧地捏着自己的拳头,“而我却久久未能完成明玉功和北冥神功的彻底融合,晋升先天中期境界,这样下去,我怎么对得起殿下对我的厚爱?”

    深吸口气,江玉燕的眼中露出丝决绝:“看来,我也只有冒险试,背水战了!”

    这日,移花宫少宫主江玉燕宣布闭关,杜绝任何下人打扰。

    另边,大明帝国,漠北。

    欧阳锋将目光投注在了朱厚照的身上,微微凝。

    在这个世界上,能看出朱厚照可怕的人不多,不过能够看出朱厚照不简单的人,还是不少的。

    “不知阁下是?”欧阳锋对朱厚照拱拱手,语气颇为客气。

    欧阳锋的态度,顿时让客栈中的人大跌眼镜,他们没想到,漠北的凶神欧阳锋,竟然会对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年轻人这么客气,这尼玛不科学啊!

    然而,朱厚照接下来的态度,才让那些人知道,什么叫真正的不科学。

    “我的身份,你无需知道,”朱厚照微微笑,望着欧阳锋,道,“这金丝甲我有点兴趣,留下它,你可以走了。”

    什么叫狂妄,什么叫霸道?朱厚照用行为完全地诠释了这点。

    欧阳锋的脸色,陡时沉了下来,他身上穿着的金丝宝甲鼓掌着,不断地鼓起又平复,那是他在运转白驼山庄的镇派绝学蛤蟆气功,随时准备出手。

    “阁下未免太过狂妄了,”欧阳锋的语气冰冷,充满了杀机。

    欧阳锋虽然看得出朱厚照不简单,但是不代表就怕了他。能够名扬天下的人,谁没有点傲气,没有战必胜的自信?

    既然此人不给他面子,大不了战,他堂堂西毒,难道还怕了这个黄毛小子不成?

    “不肯把金丝甲给我吗?”朱厚照淡漠地笑了,“既然如此,那我只能自己来取了!”

    朱厚照的身影,缓缓地在原处消散。

    下刻,他已经出现在欧阳锋的面前,手中根筷子洞穿了欧阳锋的咽喉。

    “金丝宝甲,保得了你吗?”

    朱厚照的话语,平淡而漠然。

    第五百零章通犀地龙丸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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