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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野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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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5-08-10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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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盐湖城盘桓数日,凌云把修建盐田、提炼盐法诸项事宜都交给了拓跋小刀和贺兰弘、刘鹰三人后,便不再继续停留,重新启程,往下一站巡视。对于盐湖城,凌云只是规划出了发展方向,和大致的方针,具体的操作事务还得交给下面人去办。在凌云的设想中,盐湖城拥有盐湖之利,因此这里靠盐吃盐,以盐为发展核心。盐湖城一万多人口,只有五百守备和几百警备,除此之外,现在还有上万的男女老少,刚刚从各寨迁来。禁抢劫之后,这么多人不可能都继续吃大锅饭,每天坐吃山空。

    现在有了凌云的雪盐冰盐项目,正好把这些人力投入进去。新盐场建立后,凌云的意思是盐厂六成股份是归怀荒总舵所有,四成归盐湖分舵所有。分舵的这四成股份,也就等于是城中如今这万余人的共同所有。每个盐湖城中百姓都占有一份,可以获得参与盐场的分红。同时,按照分舵的安排,这些盐湖城的人进入盐厂做工,也还能得到一获酬劳,总之是打破以前大锅饭的那一套。当然,也有许多有头脑、胆子大的,也并不去盐厂做工,而是选择了在城中开设商铺,或是在商铺里做工。对于此,凌云是很欢迎的,要想怀荒军镇壮大起来,经济发展并不可少。而发展经济,肯定就不能再如山寨时代一样的那一套了。得充分调动起城民们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可能发展的起来。

    离开盐湖堡,凌云的下一站是野狐堡,这是建立在野狐岭的一座城堡。野狐岭是一处险要地段,也是怀荒镇通往原来西面抚冥镇的必经之路。北魏之时,这里还曾经是古战场,多次在这里发生过大战。离开盐湖堡前一晚上,季瑶恋恋不舍,最终,她把不舍化为了缠绵,两人抵死缠绵一夜,直到天亮。天亮之后,凌云留下了她,继续上路。他也舍不得她,可却不能帯她露面,免得被杨广发现季瑶在他这里。虽然如此委屈了季瑶,可却也是无奈之举。

    凌云到达野狐城时,这里还是一片杂乱,和盐湖城已经初具规模不同,这里连城墙都还没有完工。

    野狐堡处于野狐岭上,新城并非在原址上扩建,而是实实在在的新建一城。原来的野狐堡虽然位置险要,可地方太小,而且限于地形,也难以扩建。最后,野狐城的建设方案改成建立一座新城。甚至基于野狐岭的重要位置,新的野狐城建在原来的野狐堡不远处,而且在新城的另一面,还将增建一座堡垒,与原来的野狐堡一左一右的护着新城,组成一个三角,形成犄角之势,以大大增强怀荒军对野狐岭这个重要地带的控制。

    不过如此一来,工程量也大大增加,新建一座新城加一座堡垒,且是在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段施工,这也导致的工程进程落后许多。

    野狐城一城二堡的设计格局,两座堡垒纯军事作用,只驻扎兵马,并不对商贩民户开放,甚至堡垒守卫们的家眷,也都是安置于新城之中。两个军堡主体格局一致,堡内的营房、粮仓、草料场,武库、马场,再加上外面的城墙、城门、马面、翁城、角楼、箭塔、濠沟等。这两座堡城周长都只有一里,城高两丈。犹如两只竖满长刺的刺猬守在新城左右,狰狞无比。

    相比较之下,野狐城则要显得温和的多。

    野狐新城面积很大,是一座四方城池,每面长一里,周长四里。虽然当初设计之时,有人说周长四里太大,不过凌云却坚持建四里之城。按凌云的规划,虽然野狐堡只会是怀荒边市的一个外围贸易中转小城,可野狐城位置独特,是从河东以及西面的突厥汗庭进入怀荒的必经之路,这里不但军事上极为重要,在商路上也是必经之路。凌云对怀荒的边市十分有信心,他认为野狐城守在这么重要的路上,将来肯定也会繁荣。因此一开始把城堡规模的大一些,也是为了将来方便,省的到时再来扩建。哪怕现在一开始只是建了城墙,里面空荡些也没关系。

    野狐城的四里城墙比两个城堡的城墙要矮一些,都只有一丈五高,以夯土和石头垒起,城基有三丈宽,城墙媳妇了。我看就让老大单独住东厢,老三住南房好了。”刘王氏说道。

    刘国栋四下打量着房子低声道:“如今咱们搬下山寨,住到这城里来了,又跟着盟主受了朝廷招安,如今也算是正当人家了。这几年咱也存了点铜钱,我看什么时候是不是回河东老家看看,给爹娘祭扫下坟地,再顺便看看亲戚家有没合适的姑娘,说给老当当媳妇。”

    刘王氏也是一脸的向往,逃离家乡十几年了,也常想着有朝一日能再回去。“娶媳妇可不便宜,更何况就算咱如今身份清白了,可让人家把女孩嫁到这么远的塞外来,估计也难,就算肯的,娉礼也肯定得多出不少。咱们手上那点钱,哪够哇?”

    “城主都说了,等城建好后,城里会开设商铺,建工坊,我是这样想的,我这些年木工本领也不差,到时就开个木工作坊,你看现在也不吃大锅饭了,特别是新建了这么多住宅房子,那家具什么的需求还能少?开个木工铺子,绝对不愁生意的。”刘国栋这些天一直已经在合计这些了,撤了山寨建了城,又不让抢劫,受了招安说以后要做生意,不种田不放牧的,刘国栋想好了,虽说去分舵建的作坊做木匠头,每月能拿固定的薪水,可他还是想要自己开间木工铺子,家里四个娃都不小了,老大都十五了,换在老家,这么大的男孩都已经娶亲生子了。还有两个女孩也都十多岁了,眼看着就要嫁人的年纪,嫁妆都还没准备好呢。还有那个最小的男孩,他听说新城建好后,到时城里还要建学堂书院,他心里想着,趁这孩子还小,让他去读点书。

    “当家的,自己开铺子,能赚到钱吗?”

    刘国栋笑呵呵的道:“肯定不会少的,让老大给我帮忙,再招两个小子当学徒工,一月怎么也能赚个五六千,若是生意好,我估摸着能赚七八千钱。”

    “哇。”刘王氏一辽炫晕,莫说七八千,就是五六千一月也足以让她激动了。这个时代,月收入两千,就可以赡养妻子,安居乐业。月收入三千,甚至还能经常喝点酒,割点肉吃。要是月收入有千钱,那生活已经是相当丰裕了。一般没啥技术的人做些苦力雇工,一天也不过是十五文钱,就连如今野狐城的守备兵,月饷也不过两千钱而已。

    对于未来,夫妻俩一下子充满了希望。离开了山寨,不单单是搬离了那个简陋的草房,同时也是解去了压在心头多年的一道锁链。虽然当年无奈之下上了山寨,可实际上他们也一直为这个身份担忧着,经常梦里惊醒,生怕哪一天官兵就杀上山来了。如今受了招安,搬下了山,住进了大房子,虽然这房子并不是就属于他们的了,按上面的说法,这房子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出售也不能转卖,每月还得交三百钱房租,可这依然让他整个人好像都年青了二十岁,浑身是劲。

    “当家的,那你可得抓紧了。会工木的可不少,可别让人抢了先。”

    “嗯,说的也是,我得赶紧去城主府登记下。孩他娘,你一会去买点红纸绞几个窗花贴上,再买几杆炮仗,顺便再割几斤肉,咱庆贺庆贺。”

    “好,快去,我一会再打一斤酒回来。”刘王氏拿起摭阳的草帽给丈夫戴上,看他出了门,然后在新屋里转了好久,然后便带着孩子开始把草棚区里简陋的家当搬回新屋,忙碌了半天后,便出了门去买菜。

    野狐城虽然还是一个大工地,可毕竟两万来人汇聚这里,街道商铺虽然还没正式建好,可沿着新城的不远处的小河边,这里已经有许多闻风而来的商队在这里搭起了帐篷,建立了一个草市。也有些野狐城的百姓,趁空的时候去打猎钓鱼拿来这里出售,倒是很是热闹。

    “哎哟,这不是王嫂子嘛,听说你家今天抽到了崇仁坊一座四合小院,可了不得啊,运气真是好。恭喜乔迁之喜啊,住上新居了,买点什么呀?”一个相熟的伙计一看到刘王氏提着篮子过来,立即笑容满面的招呼着道。

    “换新居了,岂能不买点好酒庆贺下,来来来,我这里有新到的好酒,一斗本来要一百二十文,今天算是恭贺你乔迁之喜,只算你一斗百文好了。”

    “买只羊吧,有这样的好事还不得买只羊,看这羊多肥,不多收你的”

    凌云带着帐内骠骑到达野狐城外的时候,正好看到这充满着勃勃生机的场面。随着山寨迁离合并为城镇,城镇本身就能产生极大的需求,同时也产生极大的商机。山寨改变生存模式,这里将建立工坊,商铺,成为小手工业作坊集结地,同时也会成为边境商贸的一个中转补给站,这些过去的寨不再是抢劫,而是作工、经商,随着每月薪水的发放,商铺的兴旺,这里稳固起来,就会很快的形成一片新的商业小镇。凌云不担心会没有商人前来,虽然这里曾经是一片危险的猛虎盟势力范围,可商人总是早敢冒险的一群人。猛虎盟的变化,崭新的商机,会使商人们主动前来。就如眼前他看到的一样,野狐城还没有建成,可这个十几个山寨汇聚起来的两万余人口的大工地展现出来的商机,已经吸引了大批前来的商人了。而野狐城一旦建成,他相信会有更多的商人前来。

    凌云在马上又看到,在另一侧的城墙下,一队身着蓝衣的野狐守备兵正在操练。野狐城编有五百守备,另外由于所在地理位置重要,因此两座军堡之中还各有五百人马,以此守卫着与河东的重要通道。

    “我很喜欢这里!”凌云转身对着身边诸人说道。“这里让人感受到一股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气息!”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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