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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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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5-02-25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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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众尿裤子这种事情,莫师爷是绝不允许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但憋得也太难受了!
    所以眼泪就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我太难了!
    自从遇到这该死的方唐镜,真真叫一个诸事不顺,出师未捷身先死。
    先是被迫跪了,接着又挨了三十大板,接下来还备受冷嘲热讽,世人鄙视的眼光,就连陆掌柜那个老废柴也敢看不起自己,我容易么,我真的,太难了!
    好在我能忍,能忍常人所不能忍,韩信在我面前都是个渣!我终于是忍出头了!
    什么叫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现在的方唐镜就是。
    什么叫年年岁岁压金钱,却为他人做嫁衣,现在的方唐镜就是。
    方唐镜就算赢了前面六场又如何?
    我莫师爷只要赢下这最后一场,一样能致他于死地!
    前面六场有多压抑憋屈,现在绝地翻盘就有多舒畅!
    这种感觉无以言表,简直是爽到每一个毛孔都在哆嗦!
    壮哉!
    莫师爷甚至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一句霸道无比的帝王诗来,当然就是:
    赋大风而斩白蛇!
    莫师爷甚至觉得自己简直可以跟汉高祖惺惺相惜了!
    真心理解了汉高祖的当年情怀——为何刀劈了一只野生动物就高兴得找不着北!
    不能不高兴啊!
    楚汉相争,汉高祖百战百败,最后绝地翻盘,一举赢下十面埋伏,成就了大汉四百零七年的国运。
    事虽不同,道理相通啊!
    若是再不高兴,那还是人吗?!
    喜悦太过浓烈,必须有一个发泄的途经。
    所以……
    眼泪就夺眶而出,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那边“昏迷中”的陆掌柜也是眼角流下了一滴浑浊的液体,感同身受,太不容易了!
    当然,方唐镜仍旧一副没心没肺,浑不知大难将至的样子,手上的折扇在摇晃着。
    众人都沉默了。
    等待着最后的判决来临。
    空气在这一刻,仿佛粘稠得连呼吸都压抑起来。
    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晒得人头顶冒烟,李大宗师缓缓站起身上。
    这一刻,他代表了朝廷,代表了律法!
    他身上那股逼人的气势竟不输于烈日,深刻地让人领悟到什么叫做“官法如炉”!
    “经原告和和士子鉴定团一致评定,两幅书法作品之中,祥瑞妙云纹一幅更为优秀,是为真迹。”
    “此为民意,也是最终评定结果,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国朝判案的标准可以是多重的。
    依据不仅仅只有《大明律》,也可以依据《大浩》,还可以依据道德民意,若是还不清不楚,便是用经义来断案也是可以的。
    现在这种情况便是根据道德民意来定真伪。
    在本案例中,并不是简单的鉴别哪一幅字是真迹。
    而是争夺哪一幅作品更接近原作,更有资格作为米蒂《舞鹤赋》的传承之作。
    理论上,这两幅字都是真迹,只是出品的时间不一而已。
    但两幅字又都是摹本,所以就只能比较谁更接近原作为判断依据。
    由于米蒂的《舞鹤赋》原作下落不明,两百年来无人得睹真颜,且连公认的摹本都没有。
    完全就无法判定现在这两幅作品谁更接近原作,谁更有资格作为摹本传世。
    因此就只能用这种公议的手段来评定。
    民众意更倾向于承认哪一幅,哪一幅字就是米蒂《舞鹤赋》的传承者。
    有民意的基础在,即便判错了也是正确的。
    这样的例子在大明律中是允许的,且提倡的。
    太祖朱元璋在制定大明法律的时候,明确指出立法的思想在于“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因此立法必须“当适时宜,当计远虑”。
    纵观整个大明朝代,自正德之前,律法是向宽松方向倾斜的,到了嘉靖之后,律法才逐渐走向严苛。
    所以这两幅字画的真伪以民意而非作品先后次序为判定依据,没有半点问题。
    这实际是人治高于法制的体现,所以主官的裁定也是有相当大的自由度。
    把太祖思想贯彻得最彻底的当属后来的海瑞。
    海青天在判案的时候,事实只是作为依据,民意民心才是准绳。
    因此他在判案中的指导准则有三条:
    事关道德的,就是“与其冤屈贫民,宁愿冤屈富豪;与其冤屈愚直,宁愿冤屈刁顽。”
    事关产业的,就是“与其冤屈小民,宁愿冤屈乡宦。”
    事关风化争言的,才是“与其冤屈乡宦,宁愿冤屈小民。”
    总之就是锄强扶弱,以民为本,这在当时官本位的时代,不可谓不是异类。
    正因为主官的裁度量之大,所以大家才格外的关注。
    这个案子,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判罚。
    若是定性为乱民,那自然是死无全尸的大罪。
    若是定性为抢劫,也是上可砍头,下可流放的大罪。
    若是定性为民事纠纷,那便是罚点钱了事的小事。
    若是定性为学术纷争,甚至是扬名立万的好事。
    这也是钟云亭之前安慰方唐镜,说他虽败犹荣,众人会为他力争的依据。
    事实上,所有人都不认为方唐镜会被重判,最多罚钱赔偿了事。
    但只有少数人知道,李大宗师是定要置方唐镜于死地的。
    而且李大宗师的理由也十分充分。
    此时的松江府乱象刚刚平定,方唐镜他们的事件若是拿来做文章的话,完全可以打成乱党余孽,只此一条,便令人万劫不复。
    更何况方唐镜此时罪证确凿,白纸黑字摆在众人眼前,被打砸得不成样子的店铺就在众人眼前。
    说明他方唐镜劫掠,打砸,威逼都是事实,即便他不是乱党,但正所谓“乱世用重典”,为了震慑暴徒,不至于让有心之人效仿,借方唐镜的脑袋一用也是正常。
    所以方唐镜这事可大可小,端的是要看三位上官是如何决断。
    因为刘指挥使表现出了袒护方唐镜的一面,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他是不会让方唐镜受重判的。
    李知府在案件中倒是两不相帮,可以看作是中立。
    李大宗师则不然,一开场就旗帜鲜明的将这起事件定性为“乱党为祸”,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交锋将会出现在刘指挥使与李大宗师之间。
    而且刘指挥使又似是三司会审中主审的那个,应该还是他说了算。
    实际上,大错特错!
    刘指挥使是军事指挥,乃是奉命前来平乱。
    这个奉命就是指协助地方,剿灭乱党。
    军事上他是主官,政务上他却是辅助。
    尤其安定民生,地方教化刑狱这些事,朝廷是严禁官军插手的。
    因此具体到处理地方事务的时候,还是两个文官说了算。
    而提学御史,乃是属于按察使司,是可以直接过问各府刑狱的,虽说提学官管起刑狱治安这些事有些不伦不类,但现在李大宗师代表的是按察使司,性质就不一样了。
    因此实际的主判官还是李大宗师。
    这是官场规矩,刘指挥使即便是主持了案件的审理也不会改变,除非他有明确的上谕让他作为钦差,全权处理此事。
    刘指挥使不会也不敢逾越。
    众人期待的刘指挥使与李大宗师撕逼的场面是决计不会出现的。
    方唐镜的命运将由李大宗师一言而决!
    “啪”李大宗师将后里的惊堂木重重落下。
    “威武!”众衙役自觉地排成两排,敲击水火棍,震摄人心。
    “肃静!”军士开始弹压喧哗的人群。
    案件审判,到了最终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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